设置

关灯

第一千四百四十二章北美野马(第1/3页)

    read();这里到底有多少榛鸡?

    俗话说天上龙肉,地下驴肉,在东北那旮旯,说的龙肉就是飞龙啊!

    难道这是想要让自己开开荤的节奏?

    韩孔雀看着这些榛鸡,刚刚因为那两只二十四孝父母带来的怜惜,有点消退了,而口水,已经再次流了出来。

    不过,看到火堆之后,韩孔雀很快就放弃了这种想法,松鸡就是飞龙,好像比榛鸡也不差。

    “这次就放过你们一次,下一次遇到了,也就不要怪我手下不留情了。”韩孔雀嘿嘿笑了两声,他到是忘了,这里面是美国,物产丰富,相比国内,这里的动植物资源保存的实在是太好了。

    这样,韩孔雀以后也就有了打猎的理由。

    视线再次转移到火堆上,韩孔雀感觉烤得差不多了,就把一团黑乎乎的烧烤方面前,小心翼翼撕开烤焦的外皮,顿时一股肉香袭面!

    最原始的叫花鸡是什么味道,这个就是这个味道。

    然而松鸡在国内老百姓们口中,又叫做“飞龙”,“天上龙肉”指的就是这个,味道当然比鸡强多了!

    韩孔雀扯下一条嫩生生带油带水的大腿啃着,只觉得,爽!

    三只细狗围在他身边,有吃鱼的,也有去抢夺韩孔雀随手丢掉的鸡骨头的。

    韩孔雀在这边享受着,这种地地道道的中国味道,让韩孔雀感觉很舒服。

    烤了两只松鸡,吃了整整六七斤的肉,韩孔雀拍拍肚子,感觉这次是吃饱了。

    刚刚吃饱,韩孔雀忽然感觉到了动静,他转头就看到林子里走出一只庞然大物。

    “这是野马?”看着那枣红色的身影,韩孔雀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什么。

    重型挽马韩孔雀十分熟悉,马场里面的各种赛马韩孔雀也见过,而出现在野外的,肯定就是北美野马了。但这么大的北美野马,还真是少见。

    所以看到隐藏在丛林里面的野马,韩孔雀的眼睛就是一亮,这些野马虽然被称为野马。但只要稍微驯化,就是十分良好的赛马。

    而韩孔雀知道,北美野马是能够被驯服的,因为它们的祖先,就是原来被人驯服过的战马。

    很多人认为。美洲马是世界上所有马类的祖先,美洲中央大草原正是它们的发源地。

    后来因为一些意外,美洲马去到了欧洲,然后慢慢遍及了世界各地。

    慢慢的,美洲马因为各种原因灭亡了。

    在十六世纪的时候,葡萄牙人把欧洲马带回到了美洲,这勉强算是一种出口返内销。

    这些葡萄牙马适应了美国的环境后,开始疯狂繁衍,被人遗弃之后变成了“北美野马”。

    到上世纪最多的时候,美国拥有野马数量超过200万只。然后反倒是欧洲野马完全绝种了,俄罗斯探险家寻找了许多年,没能在欧洲任何地方发现野马群。

    一提起美国,许多人就会想起西部牛仔,北美野马为各种战争提供了巨大的力量。

    然而等到机械文明发展了起来,美国人又开始认为北美野马无用了。

    首先北美野马身材高大、长得慢,这就导致了它们吃得很多。

    其次马的全身没有任何地方有任何特殊营养,不像鹿肉那样补元气,不像牛肉那样补力气。

    马肉也不好吃,所以他们没办法当做肉畜来饲养。

    美国当局觉得。北美野马每一匹每年所消耗的林地、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