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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4章 国民诗人是这样被带坏的(第2/4页)

    紧绷的神经下的放纵,就像是绷紧的弓弦一样,透着一种对命运无奈的咯吱声。可马寅初呢?富家公子一个,用没心没肺来解释他,也不为过。

    当然,他们都是在各自的领域内,杰出的人才。

    而且,马寅初也见不惯那种油头粉面的奶油小生,一个个梳着油光铮亮的小分头,还整天以败坏道德的手段,来宣扬他们所谓的自由。

    尤其是徐志摩和张幼仪的离婚案,在民国的知识界,已经是分成两个极端。

    胡适赞成,因为徐志摩做了他不敢做的事。

    而马寅初反对,甚至看不起徐志摩,因为徐志摩是在张幼仪怀孕期间,在德国强迫对方离婚。让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的情况下,孤独的生下两个人的孩子,和禽兽无异。

    这样的人,马寅初的暴脾气能看得上?

    这位文化界里的豪杰,教授中的‘土匪’,早就对徐志摩的为人颇为不满,见到胡适还好意思给徐志摩正名,顿时心头不爽了,有火气。对于实在人,有了火气就要宣泄出来,这才有了饭桌上的毫不留情。

    胡适无奈,他也知道他的那个学弟,在某些方面过于偏激,或许和家庭教育有关,或者是性格使然。但从朋友的角度上来说,徐志摩是一个没有瑕疵的朋友。

    为朋友,他可以奔走呼吁,甚至散尽家产。

    为了朋友,他甚至能去陪伴坐牢。

    作为徐志摩的朋友,是幸运的,因为这是一个能把心掏出来的‘热血青年’;可是作为他的妻子,应该是不幸的,这家伙绝情起来,连禽兽都不如。

    也即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胡适这才要一心维护徐志摩的形象,因为他是徐志摩的朋友。

    胡适扭头看了一眼,卫挺生。

    估计也够呛,这位虽然和他是欢场的兄弟,可家庭观念也是非常重的,徐志摩逼迫发妻在分娩之前离婚,确实让很多人不齿。

    无奈之下,胡适也只能求到王学谦这里,眼神带着期盼的星光,似乎再提醒王学谦,你可是主人,你说句公道话啊!

    王学谦的心头一紧,这把火怎么烧到了自己的身上?

    其实他的处境和马寅初差不多,留美的学生,大部分都信仰了基督教,或者接受了婚姻是一夫一妻制的模式。可他纳妾了。

    马寅初也是如此。在这婚姻这方面,谈论爱情,对于王学谦和马寅初来说,都是有‘瑕疵’的人。但是在整个社会中,他们又是被允许的一类人。所以,他是不能在公开场合去评论别人的婚姻,以免火烧到他的身上。

    但王学谦对徐志摩曹三暮四的爱情观,确实难以赞同。

    只有把皮球踢回去,对他来说,才是最好的办法。但是踢给谁?是有讲究的。

    胡适百口莫辩,因为明眼人一看徐志摩对家庭婚姻的冷漠,都不认为这样的人是一个高尚的人。

    用‘非黑即白’理论来曲解的话,徐志摩自然成了被笔诛口伐的对象。

    颠倒黑白的事情,并非明智之举。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解释就是,人品问题是软肋,他硬不起来。与其让胡适左右为难,还不如让当事人林长民说一下其中的隐秘,或许有不一样的解释:“林总长。如果说我很好奇,两个男人之间怎么谈恋爱,您会不会觉得诧异?”

    林长民爽朗笑道:“别说你了,就是我一开始也心里恶心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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