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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公之于众(第1/3页)

    月月的爷爷河吉在柔和的光芒下,脸上的褶皱不断被填平,皮肤也变得晶莹起来,原本花白的头发,也长出了黑根,毛躁的胡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光滑柔顺,就连身上色老茧也都慢慢的消退。见到血竟然有如此奇效,连肖华他自己都愣神了,自己这不成了洪荒版的唐僧了,喝自己的血都能返老还童,那吃了自己肉,还不坐地成仙了。

    就连月月看肖华的眼神都变了,两眼放光,好像饿狗见了骨头一般,倒不是月月起了什么坏心思,而是看到近百岁的爷爷喝了肖华的一滴血,就能返老还童,那等自己老了,丑了,喝上一滴,那不就永葆青春了!简直比任何化妆品都有效,从古到今的女人,对于美貌的渴求都是不变,月月看的肖华一阵恶寒。

    酋长河吉很快就醒了,摇了摇还有些混沌的脑袋,才想起刚刚自己还在和闻金生死厮杀,顿时窜了起来,谁知一跳之下,竟然飞出去十数米,可是吓了守在他身边的肖华和月月一跳。

    “闻金呢,闻金哪去了!”落地后,河吉就大吼一声,醒来后河吉就连声音也大的出奇,震得肖华耳膜嗡嗡的。

    “爷爷,闻金他被肖华哥哥打昏过去了。”月月一脸郁郁的抱怨着。

    “打昏过去了,就他!”河吉一脸诧异的指了指肖华,要是孙女说她自己将闻金打败了,还有几分的可信度,而肖华!他可是在部落里出了名的手无缚鸡之力(洪荒时代的野鸡)。

    “当然了!爷爷我跟你说,当时肖华哥哥可威武了,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闻金打倒在地,你看现在都七窍流血了。”月月见爷爷不信,无不夸张的说道。

    听月月如此说自己,肖华都感到有些脸红,自己赢得甚为不光彩,不说偷袭在先,为人诟病,就是后来狼狈的样子,哪有半点威风的样子。

    酋长河吉也知道肖华能打倒闻金,恐怕手段不是那么太光彩,可毕竟是肖华救了自己和月月,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

    看着倒下的闻金,想起两人的对话,不由一阵的伤感,对于他们父子的打算倒是感到很好笑,《功德经》虽然是顶级功法,可只是残卷,人族的大人物看不上,而势力小些的又怎么可能从一个部落的酋长身上多来这功法,这两父子竟然想到去偏远之地的部落,夺得酋长之位来得到这部功法,在中原的大部落,想要就任酋长,可要经过层层筛选,要是是闻金父子俩能够通过,也不用在这里呆上近百年。看起来这个计划很好,可只有修炼了《功德经》的人才知道,《功德经》奥秘,功德经既然是《功德至圣决》的残篇,自然也是修炼功德,只不过这《功德经》不能修炼出功德,只能凭借功德提升修为,而普通人那里有什么功德,所以就算得到了这书也没有什么用处,只有为了部落奔波操劳的酋长才能,以此受益,所以别看各个部落的酋长不怎么修炼整日操劳,其实他们的操劳也是一种修炼,只要功德上去了,修为自然也会很快跟上去。人族的大人物都知道这个事,所以对这种鸡肋般的东西不感兴趣,只有闻金父子俩这种小人物对这《功德经》苦苦渴求,就算得到了也是一场空。

    可回过神来的河吉,顿时发现了自身的不同,刚刚自己还是元婴期的修为,可一转眼竟然已经是元神期了,足足跨越了一个大境界,而且自己的修炼速度也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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