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 弗拉门戈的艺术(第4/5页)
艺术。一门美妙的艺术。”
没有人说话,因为他们都觉得,这名深歌艺术家沉浸在自己的思维中,他经常这样。
“对了,塞尔吉奥,明天要去看斗牛吗?”他突然看了过来,笑着问道。
拉莫斯看了看弗洛伦蒂诺。摇了摇头。“不,我明天得训练。”
“凌晨3点多了,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皇马主教练的规矩是,不允许在联赛期间,太晚了还出现在夜店等地方,你不在规矩之内吗?”
被何塞梅尔切突然这么一问,拉莫斯顿时有些慌了,看向弗洛伦蒂诺。后者始终带着笑容,打了一个哈哈,“我老了,先回去休息了!”
就看到他站了起来,跟众人道别后,就带着司机和保镖走了。
“既然已经破禁了,那不妨再破一次。陪我去看一场斗牛!”
不等拉莫斯答应还是拒绝,何塞梅尔切就又闭上了眼睛,双手在面前虚拟着舞动着一些动作,仿佛是在表演斗牛。
“你知道,斗牛最美妙的地方不在于杀死它。而是斗牛士和公牛的翩翩起舞,控制距离。掌控局面,这需要非常高超的技巧,同时也必须要有足够的耐性和智慧。”
“我记得,海明威说过一句话,生活就跟斗牛一样,不是你战胜牛,就是牛挑死你!”
“那些充满智慧的斗牛士总能够笑到最后,那些缺乏耐性,控制不住局面的可怜人,会惨死在牛角之下,尽管他们充满了勇气和斗志,但他们永远都无法成为最顶尖的斗牛士,这非常残酷,但很公平!”
拉莫斯默默的听着,他在思索着何塞梅尔切的这一番话。
从弗拉门戈到斗牛,他说的是西班牙的两大国粹,拉莫斯都非常熟悉,也都很清楚,何塞梅尔切的话里隐藏着的一些说法。
不管是唱歌还是斗牛,空有天赋、勇气和斗志,是没用的,是永远都无法成为最顶尖的歌者和斗牛士,你必须还有有控制肺腑那一股气的那一份造诣;也必须要让自己变得更有耐性,更有智慧,先磨去公牛的气力,再慢慢收拾它。
“我曾经有一个歌迷是一名斗牛士,他无所畏惧,充满勇气,但是他永远都只有力量,而没有美感,所以他注定了永远都只能当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斗牛士,乃至于很不幸的,因为一次意外,惨死在一头500公斤的公牛头上。”
何塞梅尔切看着拉莫斯,露出了一抹优雅的笑容,指着自己的喉咙,“公牛之角就从这里,刺进了他的下颚,从他的嘴里露出来,扯着他,全场飞奔,然后被像一个布娃娃一样,挑飞。”
从这么优雅的一个人的嘴里说出这样一桩血腥的事故,不知道怎么的,拉莫斯兄弟俩都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当我看到他惨死的那一刻,我很心痛,我想哭,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不幸,同时也是因为,直到他死的那一刻,他才明白到,自己过去十几年的努力毫无意义,从赫雷斯到塞维利亚到巴塞罗那到马德里,他去过那么多的地方,一次次试图证明[ ]自己可以成功,可哪怕是到死的那一刻,他都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斗牛士,因为他从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
说完之后,何塞梅尔切就站了起来,优雅的朝着他们告别,但临走前,他却突然又停了下来,转过身,“塞尔吉奥,我觉得,现在的你越来越不适合唱歌了!”
拉莫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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