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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祭奠(第2/4页)

    都有这等癖好。

    根子还在洪岱海身上。

    俗话说男人有三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他老洪粗人一个,要团结伙伴也没什么好法子。只是寻思着,要是大伙都看过彼此的光屁股,那彼此的友谊不就杠杠的了?

    于是乎,每次聚会都有这么个固定栏目。

    只是醉眼朦胧里,有个大嗓门咋咋呼呼。

    “洪老大,兄弟伙们都有妹儿陪,就你屋大黄一个光能看不能日,不是可怜兮兮的么?”

    洪岱海听了,“嘿”了一声,倒是起了兴致。

    他喷吐着酒气往身边两个“公主”一打量,随手就揪了一个出来。浓妆艳抹下隐隐藏着张青涩的面容,也不晓得是哪家辍学出来入了歧途的小姑娘。

    “你!”洪岱海大着舌头,一指黄狗,“去陪我幺儿干一炮!”

    姑娘当即就花容失色了。

    要说干这行的,工作时也无所谓尊严了。平日里,“不管是不是人”的玩笑话也没少讲,可真到了这关头,与狗交(和谐)媾,又怎么过得了“身而为人”这道坎呢?

    “怎么?”洪岱海眉头一挑,“不乐意?”

    他伸出手指,叫了价。

    “十万。”

    小姑娘哆哆嗦嗦哀求着。

    “洪总……”

    “二十万!”

    “我真的……”

    “五十万!”

    “你放过我嘛!”

    “三十万!”

    洪岱海呲了呲牙。

    “加你一条腿!”

    小姑娘身子晃了晃,慢慢软倒在沙发上,竟是昏睡了过去。

    呵,装晕就能逃得了?

    洪岱海正要冷笑几声,可突然发现自己眼中的世界模糊起来,脑子里也开始变得有些麻木。他强撑着环视包厢里,却讶异地发现整间包厢的人都已然昏睡过去。

    包厢震耳的音乐里。

    只有黄犬冷冷地盯着他,犬吻慢慢裂开,露出一对獠牙。

    白森森的。

    像是雪亮的刀子。

    …………

    春华公寓。

    2栋4-4号租房。

    新隔出来的静室里,李长安对着剑经直挠头。

    前文提到过,燕行烈赠给李长安的飞剑虽然犀利,但还是一个剑胚,若要练成,尚缺一味材料,即“不化骨”。

    这段时间,李长安一边揣摩剑经,一边多方查验,冷不丁发觉,这东西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所谓“不化骨”,传闻是僵尸的一类,但确切而言,它是某种僵尸最精华的一部分。

    《子不语》上有言:不化骨乃其人生前精神贯注之处,其骨入地,虽棺朽衣烂,身躯他骨皆化为土,独此一处之骨不化,色黑如玉,久得日月精气,亦能为祟。

    这不就是道士的藏品中的一件——从白狐山庄用电锯锯翻的僵尸身上,取得的那枚骨玉么?

    照说,想通要找的东西原来一直就在手边,道士就该一拍脑门然后欣喜若狂。

    但是……

    材料有了,可又该怎么炼制呢?

    剑经上倒是简单提了一句:要择取秋杀之日,以空中火、石中火、木中火于鼎中淬炼,熔骨为液,然后投之以剑融为一体……

    然而。

    “空中火”什么的是啥?秋杀之日又是哪天?熔骨为液该怎么熔?投剑融合又该怎么投?

    李长安一个拿着假度牒的野道士哪里会这高端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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