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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是人是妖难辨己(第3/3页)

    却不是自己送的簪子。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三娘子家财万贯,藏室里罗列奇珍,潇水城里最好的簪子在她的妆奁里也份属寒酸。

    可为何自己会固执地以为三娘子一定会戴上那只簪子呢?

    以至于郁郁寡欢、神魂落魄缺席了今儿的酒神祭。

    待他发觉异样,拼命闯入妖丛,找到了三娘子时……

    张易挥出刀刃,在刀口断裂之前,斩下了身前妖怪的脑袋,干净利落,一如之前亲手斩下三娘子的头颅。

    而后举目四顾。

    伏尸遍地。

    已然再无敌手上前。

    他神情恍惚丢下了手中断刀,却又察觉裤腿一紧。

    低头瞧去。

    呵。

    原来还有只漏网之余。

    鸟嘴人身,四肢尽无,从腰部被拦腰斩断,拖着白色的肠子,徒劳用鸟喙拉扯着张易的裤脚。

    张易正要拾起断刀了结了它,可已化作镰刃的左手却自个儿挥了下去,刨开了妖怪的胸膛,勾出了它的心脏,送到了自己嘴边。

    游侠儿自然而然地张开了嘴。

    可咬下那一刻。

    神思蓦然清明。

    他急忙丢开心脏,脸上变化出难以言喻的神色,又凝望着自己的左手,不知不觉间,妖化已从手肘蔓延到肩膀,如今整条左臂都变成了螳螂状的刀臂。

    再稍作检查。

    原来,除却握刀的右手,四肢已尽为虫躯。

    “是时候了。”

    他对自己说道。

    而后坐下来。

    坐在肉泥与残尸之间。

    先是举起刀臂斩下了双腿,再用右手捏住左肩,硬生生扯下刀臂,弃之于地。

    冷汗直冒,青筋暴起。

    哆嗦了好一阵。

    才用仅存的右手摸索入怀里,掏出一个巴掌长的短刀,形制粗陋,似乡野孩童的玩具。

    然而,当他用牙扯下刀鞘,露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开锋利刃。

    “此刀长七寸,桑木作柄,生铁为刃,是吾孩提时,由……”

    他将刀尖倒转对准心口,努力思索,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送给自己的。

    抬头。

    看了看昏惨而肮脏的城市。

    许久。

    “算了,记不得了。”

    没柄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