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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托马斯(第4/4页)

    下口粮,托马斯十二岁就跟着自己的叔叔漂洋过海,前往神圣罗马帝国,在那儿皇帝与主教、主教与公爵、公爵与国王、国王与城市进行着无穷无尽的战争,一开始是杂役,喂马、清理盔甲、打磨武器、搓火绳、给厨师打下手等等,然后是长矛手、前排长矛手、火绳枪手,凭借着勇敢、狡猾、机敏加上一点运气,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他终于成为了一个队长,手下大概有三百条好汉,还有差不多两倍于士兵数量的妓女、小贩、残废以及家属。这差不多是一个像他那样出身的好汉子能够到达的极限了,如果再想往上爬,那需要的就不仅仅是勇敢、智慧、韬略,而是一些更加难得的东西,比如母亲当年是和某位伯爵大人而非那个苏格兰老雇佣兵生下了他。

    托马斯他没有奢望那些,他的理想是在四十五岁之前别被打死,在口袋里攒足八百弗罗林(古佛罗伦萨金币,一枚大致等于3.5克黄金),这足以让他回到故乡安享晚年,还能娶个媳妇,给儿子留下一份地产。但是运气没有眷顾他,1625年,他带着他的“Tercio”(西班牙方阵的基本单位,可以翻译成步兵团)前往瑞典,为古斯塔夫二世效力。这位伟大的统帅将波兰人与俄罗斯人打的屁滚尿流,几乎将波罗的海变为瑞典人的内湖。而托马斯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一三磅炮弹带走了他的右腿膝盖以下的部分,他成为了俄罗斯人的俘虏,虽然他熬了过来,还用积攒的金钱买回了自由,可好不容易填满的钱袋也囊空如洗。一个跛子是没法子继续当“Tercio”的领,托马斯面前只有两条路可以走:回到故乡,后半生坐在教堂门口当乞丐苟延残喘;或者凭在雇佣兵中度过的二十年时光学到的东西在俄罗斯人这里重新开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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