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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9章 蓝狐在新罗斯堡(第4/4页)

    阴霾未散,它已经足够闪亮,若是沐浴在阳光下它岂不是

    最初给铁片鳞甲鎏上一层银的事情卡姆涅就是参与者之一,如今给器物鎏金的工艺他已经很清楚。此乃原始的镀金工艺,给铁板浇上一层银水,冷却之后就算是镀上了。当然也有更加省银了的手法,彼时的留里克掠夺了大量银币,就有了挥霍资本,为打造一支人数有限却必须花里胡哨的部队舍得砸钱。

    这样的处理使得鳞甲不但防锈,最重要的莫过于故意过分凸显其金属色泽。

    缺点当然是太费钱了

    卡姆涅不禁思考,如果这东西就是所谓「闪亮的铅块」,是否也能如铅一般处理铅水很容易烧制,将铁片夹着在铅水里涮一下,冷却后即可粘黏,多来几次铁片就裹了一层铅。

    既然大王要一个旗队的新胸板甲,有条件的话自然要做得更加华丽。卡姆涅当然有着邀功的意图,再说这些宿命「闪亮铅锭」的金属总量实在是多,不说给五百副板甲镀是一层,它的用量或许能满足两千副呢。

    前提自然是它能如铅锭一般容易熔融。

    在平坦的码头故意逗留是蓝狐有意为之,他的双脚贪婪得享受站在平整大地上的感觉。

    对于折腾了需求的乌鸫特来西亚,她萎靡的精神随着踏足陆地终于有所恢复。

    只有进入码头,面对着宏伟的新罗斯堡木墙,放眼四顾是热闹的居民区,以及那围墙无法遮掩一尊大建筑的存在居所那就是罗斯王的居所。

    这里的确没有如亚琛王宫、亚琛玛利亚大教堂般恢弘的大型木石建筑,连城墙也是木头而非石料。

    名为新罗斯堡的城市的确已经与乱糟糟毫无关系。

    这里极度陌生,她看到这码头处的人员越聚越多,来者定然都是看热闹的。那些码头工人清一色有着金黄发色,部分人发色近乎于白色,他们说着诺曼人的语言,而这居然就是诺曼人的老巢。

    围观的人们看似就是诺曼平民,他们都穿着厚实皮衣,戴着款式相似的厚实皮帽。这里明显有着一些看热闹的诺曼女人,她们居然还抱着孩子执意来看戏

    一大批有财力拥有皮大衣的平民乌鸫以自己的认知觉得这些平民其实各个都不简单,说不定都是罗斯王国治下的一大批下级贵族与有钱的高级仆役吧。

    乌鸫目前依旧要扮演着蓝狐的随从,她已经意识到与蓝狐交谈的尽是一些罗斯高级贵族,他们彼此说着似懂非懂的诺斯语,听起来尽是一些问候话语,嘻嘻哈哈得气氛颇为轻松。

    乌鸫始终勾着头,这使得她得以从那些贵族下身衣着上估计其财富。

    都穿着一种色泽油亮的高帮皮靴,都有着用宝石、黄金装饰的腰带,腰带处一定悬挂着一把较纤细的罗斯钢剑,剑鞘处自然也镶嵌宝石。至于贵族们所穿着皮衣,它是白色的,想来一定是北方特有的白熊吧

    乌鸫回想过去,好像整个加洛林王室都没有一件白熊皮大衣呢。

    野蛮人

    不。这是罗斯人的都城,是相当于亚琛、科隆、梅茨、特里尔的存在。

    「这是一座庞大的城市。我如果要生活在这里,至少比哥德堡那个地方好很多吧。」她依旧勾着头默默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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