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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狐仙(第4/9页)

    :“等到案情明朗的时候,必令人大开眼界。下官来请教时,还望司马不吝赐教。”

    章司马不动声色,道:“好说,好说。”

    荆纲走后,章司马就管祝缨再借人,祝缨道:“还要人”

    章司马板着脸,说:“下官疑这女子房中藏有奸夫她不在外面用饭,在房内用饭时饭量大涨,她母亲与她同住时饭量又正常,只是变得焦躁不安。如果房里有个男人,这就说得通了。男人食量大,母亲在时不能会面她就烦躁,等母亲走了,又一切如常了。真的狐仙自己还缺这点儿吃的”

    “不错。”祝缨也是这么想的,她还觉得丫环得是同谋,否则主仆二人朝夕相处,哪瞒得住除非每次幽会就把丫环给支开或者打晕。这么长的时间,万一哪一天失手了呢连个意外都没发生是不可能的丫环一定知情。除非她是个天生的聋子、瞎子。

    “侍女一定知情下官向大人再调几个人手,将那侍女拿来用刑”章司马也看出来了,且毫无怜香惜玉之心。一则方小娘子私通男子,这在章司马看来是不对的,二则侍女也敢跟着隐瞒,这让章司马被冒犯的感觉更深了,三则打个侍女他毫无心理负担。

    祝缨道:“是该拿过来问一问。”

    她这就是同意了,章司马毫不含糊,借了项安去抓人。项安当天就将这对主仆给带到府衙大牢时关着了,回来向祝缨禀报:“大人,两个都拿了来。”

    祝缨道:“两个”

    “是,连同方家小娘子,司马说,为防拿了丫环惊了小姐。”

    祝缨道:“要坏。”

    项安不懂,祝缨道:“拿了人家姑娘,人家父母怎么会甘心如果只是拿了丫环,他们还不至于大闹。”

    还真是的

    项安前脚回来,后脚方家父母就带着儿子、仆人到府衙大门口哭诉:“要说赔房子钱,我们也赔了。家里闹狐仙,我们可是苦主,衙门怎么能拿我们的女儿呢司马司马怎么能这样老天,老天,你开开眼。”

    又有人掇撺着他们告状,将状告到祝缨手里。

    祝缨这儿才跟项安说完,火就烧到了自己的身上。

    方家正式递了个状子,也不知道是谁的手这么快,那么长的一张状子很快就写好了,祝缨拿到手的时候墨迹才干。

    祝缨命人请来了章司马,章司马也听到了外面的喧闹,他急匆匆一拱手:“大人,再给我两天功夫。”

    祝缨道:“你没说要拿那姑娘。”

    章司马道:“既然是主仆同谋,当然要一同拿来,万一分开两处,这小娘子内心不安自寻短见就麻烦了。都关在一起,互相照应着,她才能安稳些。”

    “互相壮胆,反而不说呢”

    章司马道:“分开审。反正不能让嫌犯离了官府的眼。”

    祝缨道:“行。项安,你去盯好了方小娘子,不要让她出了意外。司马,赶紧审。”

    状子她扣下了,就看章司马能审出什么来。这个案子,章司马的思路是正确的,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只怕两个姑娘难得善终了。为今之计,只有赶紧将“狐狸精”捉拿归案,审明真相,才能决定后续要怎么办。

    天色也晚了,祝缨回家吃饭,张仙姑和花姐都问她:“狐仙抓着了吗”

    “司马在办呢。”

    张仙姑骂起“狐仙”来:“没卵子的东西叫女人顶缸”

    花姐也说:“什么狐仙没一点儿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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