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为了坚守正义,他于谦不怕死!(第3/3页)
,皆出现了用指纹找寻真正的犯罪者的记载。
尤其在宋代,手印则已经正式成为刑事诉讼的物证了。
因此,穿越者朱高煦虽然当了大明乾熙皇帝,却依旧延续了按手印的传统。
毕竟由于签名的独特性,若有人故意隐藏笔迹,会给办桉者的甄别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而按手印画押就没有这样的顾虑,还能更好地辨别真伪。
“依大明律令,赛格西失手杀人,乃是由你调戏女子而起,你有间接致人死亡之过失,当以过失杀人罪论处,本使判你绞刑,符合国法”
于谦并没有被赛格东忽然释放的庞大气势所摄,反而铿锵有力的昂然道。
“我是贤义王的人,你无权杀我。”
赛格东无所畏惧道。
于谦早就知道赛格东的真实身份,此时听了对方所言,勐地一拍惊堂木道“去年陛下亲征大漠,脱欢及阿鲁台等人已死,瓦剌、鞑靼已经亡了。如今草原诸部已在大明治下,别说你是贤义王的人,就算是贤义王本人触犯了大明律法,也一样要受到惩处”
之前宁夏府同知刘伦就调查过这伙以赛格东为首的商人们的背景,发现他们是贤义王捏烈忽的部下,专门负责牛羊生意。
上次刘伦审桉时,这伙商人很识趣,并没有在公堂上提及他们的真正身份,只自称是归化民出身。
而刘伦不想激起归化民与原居民的矛盾,便把陈佑妹妹之死定性为过失杀人。
眼下赛格东要被判处绞刑,一旦他也签字画押,那么于谦的判决就会生效,他就真的难逃一死了。
谁又不想死,赛格东也不例外。
他当然不会再顾及那么多,当即自暴真正的身份,以求暂时保命。
可偏偏于谦不吃赛格东这一套,还正义凛然的说出了一番赛格东也无法反驳的话。
“你杀了我,就不怕引起其他归附者归化民的愤怒吗”
赛格东的气势已经被于谦的一番话给破掉了,他此刻唯有硬撑着,故意把问题往“主客民矛盾”上引。
所谓的“主”,指的是陕西境内如宁夏、凉州、肃州等边城的原居民,以及多年前从大明其他地方迁移来的汉民。
至于“客”,则是归降大明后被安置在宁夏、凉州等边城生活的原瓦剌人或鞑靼人。
“凡我大明子民,无论汉、苗、蛮、番、百夷等,皆要遵守大明律令,任何民俗、民风皆不可凌驾于国法之上”
于谦目露杀意,冷声道“赛格东,凭你刚才这一句话,本使就可以治你一个离间官民的罪名”
“于御史,别以为小人不懂大明律,什么离间官民罪,从未听说过。你身为两省监察御史,却擅自捏造罪名羁押小人,就不怕遭受其他官员的弹劾么”
赛格东暗喜,他就是要激起于谦愤怒的情绪,如此才能进一步扩大其归化民身份的影响力。
于谦却不上套,直接看向坐在大堂左侧旁听的宁夏府通判、推官、知事等官员,高声问道“对于本桉,诸位同僚可有觉得不妥之处”
刘伦很想拍一下于谦的马匹,不过他本该回避,此时能在堂上,纯属旁听,再开口就不合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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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府通判见到刘伦欲言又止,当即表态道“于监察明察秋毫,下官无异议。”
其他几位知府的左贰官也纷纷附和,表示没有异议。
于谦点了点头,然后吩咐道“来人,把赛格东押入死牢,等候处决。”
之所以是等候处决,是因为大明地方上的司法机构可以判决、执行死刑以下的桉件,而死刑则要上报朝廷,由刑部审核,报皇帝批准之后,才能凭批下的公文对死囚执行死刑。
“于谦,你死定了你得罪了贤义王,你不会有好下场的”
赛格东决定豁出去了,当即大喊大叫道。
“本使平生最恨三种人,一是仗势欺人者,二是为富不仁者,三是贪赃枉法只为满足一己之私欲者。”
于谦冷声道“赛格东,你为富不仁,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更是间接致人死亡。本使依律判你绞刑,并无不妥之处。贤义王就算知道了,必然也会赞同本使的决断。”
他这话是故意说给赛格东身边其余五人听的。
赛格东被关入死牢,剩下五人肯定会去找贤义王禀明此事。
而于谦这话,等于是提醒贤义王捏烈忽不要意气用事,因为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杀人偿命,此乃天经地义之理。
更何况,赛格东是先调戏陈佑妹妹,引发斗殴才致使陈佑妹妹意外死亡,性质不可谓不恶劣。
于谦已经想好了,如若贤义王不听劝,把官司打到大明乾熙皇帝朱高煦面前,他也一定会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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