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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第两百八十七章自由奢华的汴梁17(第3/8页)

    。

    身为汴梁的百姓,经常能听到包公审案的故事,其中盗窃就有好几起。

    他知道,盗窃的刑罚相当重,凡盗窃赃物价值3贯以上,一律处死。

    而包大人也相当厌恶盗窃之人,一般都是从重从严处理,自从包大人上任开封府尹,重判了几个窃贼之后,开封的风气顿时一清,盗窃的事就很少发生了。

    作为普通百姓,自然觉得这判罚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样他们过日子都安心了很多。

    而那些外来的商人更是感激包大人,因为他们才是被窃贼光顾的重灾区。

    很多时候,他们带着货物进入开封,自己还晕头转向,找不到下家,东西就被盗贼惦记上了。

    虽然宋朝的律法一向对盗窃判重刑,但上任府尹是个平庸之辈,一心想着不功不过,回老家养老,带得下面的人也都不积极办公。

    虽然开封不会像小地方那样,衙役对着摊贩们收起保护费,但他们也不干事啊。

    因此街上那种顺手牵羊,拿了东西就跑的情况特别多。

    而摊主们要顾及摊子上的生意,不能去追,只能让他们一次次得逞。

    次数多了,损失不少,叫人非常恼火又无奈。

    可自从包大人上任以来,这种情况完全没有了,衙役们积极巡街,抓到抢劫盗窃,直接抓回去重判,风气顿时变好了。

    因为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对于包大人判案窃贼一事,百姓们津津乐道,也总是百听不厌,说书先生说了一遍又一遍。

    还有人改成了唱的,演的,总之在汴梁宣传个遍。

    江石头身为汴梁人,还是在市面上混的,当然知道这种行为要是被抓,将有多大的罪过。

    但王小花不知道啊,她自小在戏班子长大,接触的都是三教九流。

    戏班混的地方,那都是底层,盗贼横行,各种犯罪也是层出不穷,再加上他们走南闯北,遇到打劫的,偷盗的,甚至直接动手抢的,那是数都数不过来。

    宋朝相当安稳,但得看地方和对谁。

    像汴梁这样的大城市,有个愿意管的官,风气自然就变好了,路不拾遗都不是梦。

    可要是穷乡僻壤,或者地方势力猖獗的地方,那各种欺压盘剥就少不了,百姓日子不好过了,小偷小摸就很常见。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大宋对文人优待,因此整体风气上,那些人是不太敢欺负到文人头上的,而掌握了笔杆子和话语权的,也往往是这些人。

    他们没经历过,当然不会关注到这一层社会黑暗面。

    而王小花身处戏班,几乎是最底层,从小就见识了各种抢劫偷盗的情况。

    她身无分文,自然不需要担心,但戏班也是被偷了好几次的。

    而且每一次,班主李青都觉察了,不过他只是默不作声,让来人拿了点银子离开,而不是跳起来把人抓住,扭送官府。

    原因也很简单,他们是戏班,还是外来的,而偷盗的几乎是本地人,官府很可能不会为他们做主,反而会说他们诬陷良人。

    谁都不愿意自己治下出现盗贼,这会显得他们执政能力有问题,影响他们升迁。

    吃过几次亏后,戏班的准则就是,钱不会放在一处,而是隐秘地藏在各个角落。

    显眼的地方,比如腰间的荷包,随身携带的箱子等物,会放一点银子,但不多,那些偷盗之人拿走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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