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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党仁弘案件(第1/3页)

    随着时间入冬,整个大唐的节奏可以明显看到缓和下来,若说这段时间最大的事,也就是党仁弘事件了。

    他原本是隋朝武将,后来率领军队投靠了李世民。

    这人有才干,所到之处都有很不错的政绩与声望,这让李世民很器重他。

    但他因为贪赃枉法,贪污了差不多一百多万钱,换算一下大概一千贯以上吧。

    而唐代法律贪污十五匹绢就要死刑绞刑,而十五匹绢现在就一贯到两贯。

    换句话说,理论上他被杀个一千次好像也并不是很过分。

    虽然李泰因为过手的钱粮都是万贯以上,这区区一千贯,听到后李泰很心虚。

    因为自己从来都是抹零头的,自己抹掉的零头积累下来大概也有万贯了。

    但就当时物价来说,这一千贯以上的购买力已经非常恐怖了,哪怕李泰的农业学府为了控制招生人数,逐年提高入学的价格,也已经逐渐提升到了每年一贯左右。

    即使如此,对良家子来说,至少也要给自家孩子积蓄半年左右的时间。

    当然,这样的积蓄对绝大多数的良家子来说都是愿意的。

    因为这些学生差不多三到五年不等的时间,出来后官府根据所学的不同,会直接安排工作,然后直接开始吃皇粮。

    对已经习惯储蓄的百姓来说,三到五年的辛苦耕耘,让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甚至有可能实现阶级迁跃,已是非常值得他们去赌一赌的事了。

    百姓不是看不长远,而是只能根据自己能力力所能及的长远规划。

    当他们发现自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工作所换来的微薄积蓄,所供养出来的孩子,结果过得都还没自己过得好时,那不论他们,还是这些孩子都会疑惑自己努力的意义是什么。

    如果再接下来,李泰再顺势推出蒸汽机,甚至让这些孩子连工作都找不到了,那至少会有一代人会对这社会产生非常负面的想法。

    毕竟社会在发展,但自己被淘汰了。

    而此刻的党仁弘则因为贪污一百多万钱,所以被人告发,按照罪来说应该处死。

    但李世民这人对自己人是很重感情的,便询问大臣:

    “我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饭吃了一半就撤了。

    想来想去想要为他求一条生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不知道诸位能否想办法饶他一条性命”

    大臣们自然是反对的,毕竟这件事开了先例,那以后贪污这一件事情,怕就阻止不了了。

    过了几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员到太极殿前,告诉大家说:“法律是人从上天处获得的权利,不可以由私情而失信,今天朕偏爱党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有负上天。

    现在我在南郊铺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谢罪,从而饶他一命。”

    很是显然,李世民为了保住党仁弘,那是不要脸了。

    非常像中二学生面对父母提出某些无理要求,结果父母不答应,然后这中二学生通过伤害自己,使得父母心痛的办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小时候真干过,然后被父母暴打,知道什么叫做真痛,然后再也不敢干了

    大臣们见到这幕,一个个也头疼,皇帝不要脸了,这让朝臣们很难办啊

    李泰身为工部尚书自然也是其中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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