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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买买衣服。(第2/3页)

    裤子,放在他们那时代,女子的裤子外头还要再穿一层裙子才是,而男子呢,自然也以穿长袍为贵,“短衣帮”三个字,说的正是码头力工、抬轿的轿夫这样卖力气的穷苦人。

    这一点上来说,其实一点红是更喜欢千年之后人们穿衣的风格的,至于短袖,昨晚和今天他实在已见过太多人穿了,已经从惊讶变为麻木了。

    于是他就按照自己平日的穿衣习惯,挑了件合身的t恤去里头的“试衣间”里换。

    刚换上,他就发现自己失算了。

    他平日里所穿的,就是最普通不过的粗布衣裳,这种纱线在纺织的时候是需要上浆以保持韧性的,故而织出的布料是粗糙且硬挺的,有自己的形状。

    但千年之后,显然是没人再穿那等粗糙布衣了,这商场之中所售卖的所有衣物,都是柔软细腻的,棉布已是最普通、最不值得一提的料子,至于这些买运动品的店家,更是在面料上极下功夫,什么速干的、防水的、凉爽的,实是应有尽有。

    他所挑选的这件t恤自然也是一样,柔软细腻,又极为合身,且因是夏日,衣裳很是轻薄,薄薄一层,贴着他的身子,身上只要一动,居然隔着衣服都能瞧见他肌肉的走向,杀手站在穿衣镜前瞧着自己,忍不住皱了下眉。

    秦蔻和楚留香就站在外头等,她一看见一点红,顿时眼前一亮。

    就很好看

    他身材很好,宽肩窄腰,这种制式的t恤设计来就是为了展现穿衣者的身体的,因此短袖的袖口不会像休闲款一样放得很大,一点红衣服尺寸选的很对,正好令短袖袖口贴在他的大臂上,更显出他的手臂线条,只是安静地垂下来不紧绷的样子,也有种极富力量的感觉。

    有句话说的好,适度健身吸引异性,过度健身吸引同性。那种什么健美先生之类的比赛,秦蔻承认他们都很厉害,但确实嗯,对她来说有点太过了。

    一点红肯定不是适度健身,他只不过是身体比例天生就优越,身量很高、手长腿长,骨架不呆笨,行动迅捷如风行动轻灵的人,身上的线条就很均匀流畅,富有美感。

    即便是运动品牌店里的店员,也没见过多少身体条件这么优渥的人,她们也挺开心的,尤其这个帅小伙子看上去还多多少少有点不自然

    这这不是更好了

    女孩子就是会喜欢帅而不自知的男人啊

    于是原本店员们开始更热情地给一点红推荐“合适”他穿的衣裳,而一点红不动声色瞥了一眼秦蔻,又看到对方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一点红“”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好像从他的反应里获得了什么奇怪的快乐

    这倒真不是错觉,秦蔻就觉得看一点红各种手足无措的样子特别有意思,不过他估计再过一阵子就习惯了吧,这属于穿越前期限定反应呢。

    总而言之,秦蔻大手一挥,表示这衣服很好、很不错,很衬他的精气神,买

    然后一点红就学聪明了,开始挑选面料对比起来更厚、挺括且版型休闲的衣裳。

    秦蔻╮ ̄ ̄╭

    真没办法

    楚留香是另外一种穿衣风格。

    在服制已经全然不复存在的现代,穿衣裳其实是一种自我表达的形式,而“风格”又是与文化有着密切相关的,以秦蔻以前上台演出为例,她们乐队的风格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于日本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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