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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1956 楚沁新生(第2/3页)

    寄居在叔叔家。或许因着母亲月月有给五毛生活费,原主日子还算过得去。

    过得去的意思就是吃有得吃,住也有得住。只是吃住标准一般般,家务活一样得干,干不好同样挨打挨骂。

    但话说回来了,这年头这地界哪个小孩儿能舒舒坦坦活着呢谁家小孩都得干活,上山砍柴下地挣工分。

    叔叔婶婶对自家孩子都是一个不乐意直接甩巴掌拎棍子,原主因着母亲给那五毛钱的缘故,巴掌这种显眼的打没挨,身上捏出的淤青和刮出的眼刀子却不见少。

    等原主大些,是大姑娘了,叔叔婶婶的脾气也好转了,瞧着倒有几分和蔼可亲的模样。

    村里人都说楚大江的闺女儿也算苦尽甘来咯。

    甘不甘的楚沁不知道,但从记忆中得知,自打半年前母亲去世后原主真挺苦的,属于心灵上的苦。

    从那时起她就无父无母,真正寄人篱下,一粒米一滴水都是吃别人的喝别人的。

    原主心思敏感,一月前意外得知叔叔婶婶正托媒人给她找对象,她心里就有些别扭。

    等晓得找的是隔村瘸腿的王建明后整个人都不好了,坏心情憋半个月,有天晚上没看路摔在水沟里的石头上,再醒来就成了楚沁。

    要说叔叔婶婶有没坏心

    其实真没有。

    有的,也只是想把这位便宜侄女早早嫁出去的心。毕竟到时候自己就成侄女“娘家”了,逢年过节还能收些“回馈”。

    但天地良心,即使这样,也不是瞎选个人就把侄女嫁出去的。

    那位王建明虽然瘸腿,却是后天的。他爹还是民兵副连长,他本人也读完初中,前两年顺利成为半脱产的广播员。

    家中殷实,性格忠厚老实,兄弟三个,虽然瘸腿却更受父母疼爱重视。

    重要的是他是静水庄的,原主的叔婶想着侄女外家在静水庄,嫁过去多少能照应一二。

    可在原主看来,这人瘸腿,长得还矮,相貌更是不好,她里不满意不得劲儿,憋着憋着就把自己憋倒霉死了。

    唉

    楚沁醒来时接收的记忆不完整,不晓得其中内情,满脑子都是原主“不嫁不嫁死都不嫁”的情绪,受原主最后那段强烈情绪的影响,回家后叔婶儿刚好提起这事时就直接表态。

    表态结果就是叔婶接连暴怒,一怒之下让楚沁爱滚哪去滚哪去。

    主要是他们也没想到楚沁会滚,毕竟一生气就让家里孩子滚蛋是当下家长常干的事常说的话。

    楚沁真滚了。

    待原主情绪彻底消散后,她的理智回归占上风。细细分析后觉得自己有处可滚,也必须得滚。

    “也就是说我还有房有地”

    整理完记忆的楚沁双眼蹭亮

    是的,原主她爹是给原主留下房子和土地了的。

    房子是村里最独的房子,位于村尾的最里侧的山坡上,得过条河才能到,随时得防止山上的野猪野狼破门而入进门骚扰。

    当年因为野狼下山咬死人的事,附近房子全搬迁到河的另一侧去了。

    原主当时正跟母亲在隔村住着,母亲改嫁的事儿正巧订好了,按照村里所谓老规矩,她家绝户,便没在村里给重新划分宅基地。

    但无论如何说,河那边的房子是原主的,房子旁边三分地是原主的,板上钉钉改不了。

    谁敢占,原主她妈即使改嫁了都能拉着原主去乡里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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