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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灭族(第2/3页)

    莫格部落之后再一路向北,作战吗,不在于你立下多少功劳,而在于你有没有把上一个任务完成圆满。

    在军中,不出错,就是最大的功劳。”

    嘎嘎拖着老队长离开了血腥之地,他对已经有些酸的血液味道有些过敏。

    彭良对这个孩子气的上司还是很喜欢的,身份高贵却没有什么架子,军中粗粝的狗食他一样吃的高兴。

    为人虽然不懂得变通,却一字一句的把所有兄弟立下的功劳都写的很清楚,最后当着他的面让使者带回军部,相信大王一定能

    至于他总说血液之所以会酸,是因为那些死掉的莫格人心里酸楚的厉害的缘故这样的傻话,彭良一笑了之。

    这孩子总想着立功劳,立大功劳,期待着一战成名,恨不得契丹野蛮人也在就杀过来的心态实在是要不得。

    他准备好好地劝说一下。

    “老子当了二十几年的兵,脑袋上有过无数个上司,现在官职最大的那个,是我所有上司中胆子最小的。

    所有想要当将军,并且奋勇厮杀的家伙,现在一般都埋在土里,不管他武功有多高,为人有多么的机智,下场都差不多。

    校尉,咱们哈密国还算是清明,在这里想要当将军,没有战果是不成的,不过,前提是你运气要足够好,要活得足够久。

    还不能出错,出了错,你就是傻瓜……”

    不知为什么,嘎嘎很喜欢听彭良叨叨,尽管这些话,大王好像也对他说过,不过啊,大王说起的时候口气不对,像是狗屎,不像彭良这样平和。

    老队长在军队中的资历很高,高到越了军中所有人,包括冷平,王胄,还有孟元直他们,这样的人一生中经历的战争是哈密所有人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嘎嘎准备听他的建议,继续在野马谷狙击敌人一天,然后就向东扫荡一遍。

    白白等待了一天之后,嘎嘎就带着五百骑兵向兀鹫盘旋的地方拉开散兵线横扫了过去。

    兀鹫盘旋的地方就一定有死尸,这个道理荒原上的所有食肉动物都知道,因此,散兵线驱赶出来最多的不是人,而是成群的野狼和各种野兽。

    嘎嘎很聪明的以这些被驱赶的野兽为前驱,组成了一个很另类的战术同盟。

    有了这些野兽的存在,那些躲在草丛中,或者山包后面的莫格人就无所遁形,野兽才是荒原上最好的毁尸灭迹的好手。

    野兽的目标和嘎嘎的目标严重的一致,即便是有些聪明的野兽向两边逃亡,也会被骑兵们用火药弹威慑的继续按照既定路线前行。

    傍晚的时候骑兵已经来到了莫格部落夏日营地,这里已经成了野兽的天下。

    嘎嘎将营寨安排在一座小山岗上,准备第二天再去探查莫格部落的情形。

    所有人都有心理准备,莫格部落的样子不会有多好,冷平的屠夫之名,在天山北麓能止儿啼。

    灭亡在他手里的部族不下十个,哈密朝野对天山北麓的奇的一致,那就是只要土地不要人。

    哈密国在建国六年之后,终于迎来了一场婴儿潮,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婴儿诞生。

    西域人生养孩子很随意,一落地就任由孩子自由生长,和野兽一样,强壮的自然就活下来了,虚弱的自然就会被淘汰,有些时候,这些家伙为了节约粮食或者别的原因,会有意识的丢掉一些孩子,其中以女婴最多。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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