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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神的战争(第2/3页)

    握主动地情况下,一定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然后再评判事件的错与对,至少不会吃亏,或者被人家背叛。 狄仁杰也是这么想的,无条件信任一个不熟悉的人只有傻子才干的出来。

    云家的捕兽夹子很大,力量很足,都是软钢制造的,张开来足足有三尺这样大的夹子就是为了不至于夹到家里的羊还有狗,所以云烨看到大夹子的锯齿牢牢地把一个蓝衣大汉锁在原地的时候,一点都不吃惊,这家伙的大腿骨没有被凶猛的力道绞断,已经是很难得了。

    “杰少爷,这家伙也算是一个好手,一身的武艺不错,来夹子应该夹在腰上的,硬是被他闪了过去,别看只有腰和大腿的这点差距,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大了。”

    “放开我,救救我,我只是无意中路过。”

    听到蓝衣大汉的哀求声,狄仁杰和老樵夫没有半点的反应,转身离开朝着另一边的小路走过去,那里好像也有动静。

    如果说刚才这个蓝衣大汉还算是幸运的,最多受点皮肉之苦,这里的一位小贩打扮的家伙样子就很凄惨,两条腿上不知道扎了多少根木刺,看起来像卖糖葫芦的稻草棒子,上面插满了细细的铁签子,只是没有那些红红的果子罢了。都是细小的伤口,可是如果自胸腹以下全是这东西就不太妙了。

    “杰少爷,这是窝弓造成的,一匣子六十根,看样子这家伙的运气不太好,足足中了不下四十根,这样的机会太少了,上次抓到了一只山猪,两百斤的大家伙,也才中了不到三十根,老汉和家里的婆子,儿子,儿媳足足吃了半年才吃完。这家伙完了,下身几乎没好地,这几根估计把肠子都扎穿了,脾肾也完蛋了,活不了多久,我们还是去问问那个人算了。“

    狄仁杰摇摇头,蹲下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壶,给这个不断抽搐的人喂了一口烈酒说:“为什么跟踪我,告诉我,我就请老兵爷爷让你没痛苦的死去,要不然,这种活罪,你至少要忍受大半天,你救不活了,说清楚,死的痛快一点。就一次机会。”

    那个人青灰色的嘴唇不断抖动,过了一会才说:“我是长安人,被人家雇的,有一天我在长安市上闲逛,一个蓝衣人问我愿不愿意挣点铜板,我就答应了,他让我整天守在书院门口,只要看到你出来,就跟上,我以为他是拍花子的,想要绑架你,然后勒索钱财,我就答应了,谁知道会这样,救救我,救救我,我不想死。”

    狄仁杰站起来,老兵的大手在这个小贩打扮的人脖子上一扭,只听咔嚓一声响,小贩急促的呼吸声就停息了。

    “老兵爷爷,看样子被夹子夹住的家伙才是正主,这些天家里不安宁,咱家的仇人很强大,您看好这片地方,这是咱家的最后的退路。”

    老兵桀桀的笑着说:“三十个机关高手,花了一年时间布置,再加上公输家的人帮忙,这片林子就是一片死地,咱家知道全部机关的也就侯爷,夫人和你,再加上老夫而已,寂寞了一年多,终于有人来送死了,老夫迫不及待的想看看。“

    回到蓝衣人被夹住的地方,那个家伙正在拼尽全力的想把夹子掰开,可是他无论怎么用力,夹子都纹丝不动。

    “小子,没有五百斤的力气,想要掰开夹子,你想都别想,不过老夫还是很好奇,你的大腿为什么没断?刚才老夫忽略了,就是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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