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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魔法与武器(第2/3页)

    打着打着就贫血了,那纯属作死。

    在很久以前,血族通常只依赖于自己的身体使用简单的近身战斗技巧和强大的回复能力与敌人硬耗,为了利用自己的优势,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赋。直到一千五百多年前,在血族中的一个高等家族卡帕多西亚族出了一个名为贾尔斯的天才,创造了鲜血魔法,他将血族的鲜血力量作为各系魔法的一种增幅,将体内的鲜血融合到魔法元素之中,魔法的威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但更为重要的是,对魔法的操控力就像操控自己的手臂一样精准!

    但贾尔斯的伟大发明没有给卡帕多西亚族带来繁荣,反而带来了灭顶之灾!血族十三王族一夜之间联手攻入了卡帕多西亚族,瓜分了贾尔斯的成果,从此,卡帕多西亚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而贾尔斯也不知所踪。

    如今在血族中,因为鲜血魔法盛行,其强大的威力和精准的控制力,使得血族的实力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方霄和绯两个人很小的时候也希望修炼鲜血魔法,但是这需要先去测试自己适合什么属性的魔法,然后两个人就去了长老院进行测试,绯先测试,结果出来了,

    没有属性!无法修炼。

    绯哭了,哭的很伤心很伤心,然后轮到了方霄,不一会儿结果也出来了。

    属性:光明

    方霄追在分管测试的长老身后,兴高采烈的询问道:“我什么时候能学鲜血魔法啊?到哪去找老师教我啊?”

    长老听完后诧异道:“什么?在血族你要找人学光明系的鲜血魔法?你小子这是找老师呢还是找死呢!”

    两只小吸血鬼只好哭着回去了

    因此方霄只适合学习光明系魔法,别说鲜血魔法了,在血族中根本没有光明系魔法供他修炼,而且也不可能让他修炼。

    所以方霄只好修炼那些血族中流传下来的古老的近战炼体之术。

    血族在近身战斗时很少愿意使用武器,因为相比于那些身外之物,他们更相信自己的锋利的爪子和尖锐的牙齿,因为这些是神赐予他们的宝物,是他们的骄傲!

    关于这一点,用方霄的话说就是:

    “骄傲?两个人打架,人家对手都抄家伙了,你还非要赤手空拳跟人干,你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还是犯贱呐?”

    方霄像扔垃圾一样舍弃了血族的骄傲,准备选择一件趁手的武器。

    选什么呢?方霄不禁回忆起上一世临死前最后的一幕,那杆刺入自己胸膛的金色长枪真的好美

    那就选枪吧!熟悉一下枪法,争取这一世死的时候别再是被枪刺死的,毕竟两世为人,都是同一种

    (本章未完,请翻页)死法的话那也忒窝囊了

    暮色森林面积广博,树木茂密,植被丰厚,这里就成为了各种魔兽生存和繁殖的天堂,而越往森林深处走,魔兽的种类就越强大,尽管血族的许多家族生存在暮色森林之中,但是位置都处于暮色森林的边缘地区,希太族的领地处在暮色森林的西方,第二阶段测试的地点是希太族领地东边的猎场,从这里开始向森林深处走,魔兽的阶位就越来越高。在众神大路人们见过的上最强大的魔兽是十阶,但并不是每一种魔兽都能成长到十阶的水平,这是由于种族天赋的限制,而能成长到十阶的魔兽,都被称之为神兽。

    传说,在暮色森林的深处,生活着超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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