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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章 神秘的特别搜查部(第2/3页)

    交代他几句话。

    “特搜部不归我们掌控。你自己好之为之。去了不要冒头。能守住次席的位置,就算你立功。”

    朴国权的话,无疑给金允浩浇了一盆水。

    让他有些自我膨胀的情绪,慢慢沉淀下来。

    朴国权无法掌控。

    能守住现在次席的位置就算成功。

    金允浩离开朴国权的办公室后,站在走廊的窗边,反复解读这两句话。

    几分钟后。他从中初步分析出一点:那就是特搜部的情况非常复杂。如此才会让朴国权产生了这种悲观情绪。

    “任你龙潭虎,我都要闯上一闯。”

    金允浩眼神渐渐恢复清明,神情也随之坚定起来。

    特搜部次席的位置,他誓言要守住,而且不仅要守住,还要更进一步。

    地方检察厅的特别搜查部,是进入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的必经之路。而只有成为中央特别搜查部的检察官,他才能将当年那些人一网打尽。

    为了复仇,即便是情况复杂,他也要去闯一闯,并且要坚定的走下去。

    ——

    与第一次入职一样,入职前他需要到特搜部的相关领导那里拜码头。

    特搜部职权重大,比刑事部、民事部等其他部门规格都要高。由地检厅的第一次长亲自领导。

    金允浩属于新人,完全搞不清多了一层的管理,意义何在。于是就稀里糊涂的先拜见了这位顶头上司。

    第一次长名叫刘政赫,50多岁,很有威严的一个人。

    他只简单的说了几句话,便让金允浩出去了。全程,只抬头看过金允浩一眼。似乎对于空降过来的金允浩,很不满意。

    时间太短,金允浩根本搞清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让这位次长大人对自己印象如此不好。

    ——

    金允浩见的第二位,是特搜部的部长李昌珉。

    李昌珉0多岁,微胖,面容和善。

    他面带微笑的接待了金允浩,并带着金允浩见了其他几位办案检察官,熟悉工作环境。

    经过李昌珉的介绍,金允浩对特搜部有了初步了解。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反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主管机关。

    其反贪污贿赂的职能,由设在大检察厅的中央特别搜查部和设在地方各级检察厅的特别搜查部承担。

    特别搜查是指难以由警察完成侦查的,需要运用高度法律知识和专门侦查技法的,由检察机关直接行使侦查权,开展对国家高级公务员的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的侦查活动。

    特别搜查部主要负责对国家5级(韩国公务员共分9级)以上公务员的渎职犯罪、犯罪等罪行的侦查、起诉。

    韩国公务员分为:政务级公务员和一般公务员两类。

    政务级公务员为政府高官,分为:总统、国务总理、副总理、长官(相当于华夏的部长)和次官(相当于华夏副部长)5个级别。

    一般公务员分为:室长、局长、局长以下中低级官员,共分为9个级别。

    大检察厅的中央搜查部负责侦办韩国政府高官(政务级公务员)的职权犯罪案件。

    而地方检察厅的特别搜查部,负责侦办5级以上一般公务员的职权犯罪案件。

    另外,走私犯罪、新闻犯罪、对国家政策和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犯罪案件。也归中央搜查部和特别搜查部管辖。

    至于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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