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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八十七章 不愉快的工作(第2/3页)

    此,金允浩没有理会,神色如常的带着申东海和尹国洪返回车上。

    可是有人不乐意了,‘守护神’申东海没有立即开车,反而愤愤不平的嚷道:

    “老大,这不像你啊。你怎么不教训他?!你就这么允许他肆意妄为?你不是说要树立威信吗?被他如此呛白,你还怎么树立威信?”

    面包车后面空间很大,金允浩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淡淡道:

    “因为他说的没错。既然人家没错。我又怎么收拾人家?!

    其实不仅是他对这种工作不满,我和你又何尝不是?说实话,这种工作……真他妹的混蛋!”

    金允浩罕见的在外人面前骂出了脏话,盖因为他心中也是别扭的不得了,一肚子郁闷不吐不快。

    看看他作为检察官都在做什么?

    在此案中,他就是调解员。帮助‘打架’的双方调节矛盾,却不能用案件本身来说事。

    这里的‘不能’包含了很多含义,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

    客观上:如果他真的只盯着案件本身,全力破案,最终固然可以破案,但是对本案受害人却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以全智贤为例,金允浩破案后起诉其所属经纪公司,那么就需要全智贤出庭,与其所属经纪公司对簿公堂,双方会撕破脸皮大吵大闹。

    可一旦这样,案件过后全智贤要如何与经纪公司相处?

    她是有合约在身的,因此又不能轻易离开公司,那她要何去何从?

    不走留在公司,那万一公司一怒之下雪藏、打压她,她又该怎么办?

    全智贤只是一个艺人,与势力相对庞大的经纪公司相比,她的力量太小,根本斗不过人家。闹掰了,最终吃亏的还是她。

    所以,对全智贤最有利的做法是利用此事作为谈判筹码,让其经纪公司让步,多分给全智贤一些原本应得的利益。

    这才是最好的做法。

    全智贤明白,经纪公司也明白。

    因此找到一些简单证据后,金允浩便可以启动调节程序了。

    因为双方都会愿意坐下来谈判。

    分析完客观原因,再分析下主观原因。

    金允浩是本案的办案者,理论上他可以选择不参考双方意见,执意办理此案,搞它个水落石出。

    可实际情况却是:他不能这么做,也不会这么做。

    作为一个社会属性的人,他要生活在社会中,要顾忌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社会规则。

    他如果‘铁面无私’,就会得罪一大批经纪公司,进而得罪更大一批富豪股东。

    这便是犯了众怒!

    不用敌人收拾他,这些富豪联合起来说句话,他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不要说他一个中级检察官,就是检察总长,也承受不起这样的后果。

    因此,金允浩是绝对不会正义感爆棚的去铁面无私,去徒手点炸弹。

    那纯属找死!

    所以不论从主观还是客观来讲,他都不能铁面无私,必须担任这个调解员工作。

    可是这种事情做多了,也真是累。

    不是身体上,而是心里上累。

    因为金允浩发现自从进入特搜部工作后,自己越来越阴暗,越来越不光明了,在黑暗的路上,也越走越远,最终怕是无法回头。

    幸好,身边还有正直的徐贤。

    也幸好,遇到了监视科的事情,让他暂时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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