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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鏖战(第3/4页)

    蠢货,就是处死一个亲王公爵,都不需要和任何人商量。

    拜伦王国能苟延到今天,可以说全是铁血元帅金洛克一个人的功劳。

    “骑兵军团听令,我命令你们快速支援内围大街的进出入口。如果有谁敢为难你,不管他是谁,拿起你手中的剑砍了他的头颅,就说是王国元帅金洛克让你这么做的。”

    “遵命”骑兵将领忍不住面色一喜,仿佛已经受够了只能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乡被毁灭。“第一轻骑兵团、第二枪骑兵团、第三重骑兵团,第四弓骑兵团……听令”

    “奉王国元帅令,支援王城内街拜伦王国的骑士们,无论我们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能失去我们的家园,和违背自己的良心。拜伦是高傲的、圣洁的,即便是落难的王国。为什么?因为他还有骑士忠贞的保护,还有金洛克元帅”

    “跟我高呼,金洛克元帅万岁”

    骑兵将领拔出自己的十字长剑,带头喊出了一句可以说是大逆不道的口号。

    “金洛克元帅万岁金洛克元帅万岁”数万骑兵齐声呐喊。

    “骑士们,跟我来”不等金洛克元帅从错愕中回过神来,骑兵将领一马当先,就已经火速冲了出去。

    “不许喊布里斯科,等你回来,老子定赏你一百军鞭”

    对拜伦王室忠心不二的王国元帅金洛克,只能朝着冲出去的骑兵将领,吹胡子瞪眼

    “哈哈……金洛克元帅,如果布里斯科能活着回来,一定前来领罚”

    “哈哈……”

    听见这句话,后面的骑兵们突然爆发出一阵豪迈的轰笑声,猛蹬跨下的马腹,跟着自己的将军奔腾而去。

    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

    拜伦王国的骑兵,无意例外都装备有铁质的,或者皮质的马凯。

    马铠一般由保护马头的“面帘”、保护马颈的“鸡颈”、保护马胸的“当胸”、保护躯干的“马身甲”、保护马臀的“搭后”以及竖在尾上的“寄生”6部分组成,使战马除耳、目、口、鼻以及四肢、尾巴外露以外,全身都有铠甲的保护。

    在人类世界,主要还是以剑士和骑兵军团作为主要的攻击兵种。

    穿着装甲的重骑兵,最适合作为冲锋部队来打击敌军。不过,所有类型的骑兵都适合作追击之用。

    “这个臭小子,等老子……”金洛克元帅暗自嘀咕臭骂着,但是从他布满皱纹的眼角,却不难发现一丝欣慰的神色。

    “第一剑士军团指挥官巴彻勒,拜见元帅大人。”

    这时候,只见一个身着精致铠甲的中年将领从宫墙以内走出来,发现金洛克老元帅,立即单膝跪地。

    中年人的年纪约摸三十五六岁,鬓角的头发略微秃进去一些,眉毛浓黑而整齐,一双眼睛闪闪有神采。腰间挂着一把十分显眼的十字长剑。

    “王储殿下有剑舞者守护,很安全。巴彻勒,带着你的第一剑士兵团,跟我走。”

    王国元帅金洛克一双深陷在眼窝的眼睛,先是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奢华的拜伦王宫,而后抬起目光,像一对珠子一样,直盯着王城内街的方向。

    …………

    随着拜伦王国骑兵军团和剑士兵团的加入,整个王城内街上密密麻麻全是士兵人头耸动的影子。

    时至此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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