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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好人好报(第5/7页)

    娘不停的挑当添头的东西,左挑右拣,尽挑些贵的,摊主也是醉了。

    挨了摊主无数个幽怨眼神的燕行:“”他能说他跟熊孩子不是一路人么?小萝莉杀价特牛,他望尘莫及,看他想让他劝的话,他表示他也莫可奈何。

    挑来挑去,换了十几样,乐韵赌气似的从石头堆里摸一块灰溜丢的石头:“帅哥大叔,人家就是想让你给个添头,你报价儿跟芝麻开花似的节节高,我不选你的宝贝疙瘩了,我拿这个当添头总行了吧?”

    男士瞧着小姑娘随手摸了一块石头,再细看一下,是块摆了不知多少次摊也没被人淘走的石头,约有拳头大,跟河边捡来的石头没啥两样,又想着小姑娘那哀怨的话,不由得汗颜,大大方方的挥手儿:“行行,就送你当添头吧。”

    乐韵绽开笑脸,把石头塞背包,摸出两张粉红毛爷爷给老板,等他接了钱,她才问要张报纸,把铜制烛台包起来塞背包,笑咪咪的道了谢,美滋滋的抱着背包挪步离开摊位。

    小萝莉乐呵呵的样子跟捡了几百万似的,让燕行倍觉无语,二百块买个普普通通的烛台,有什么好乐的?那种烛台,在全国普及电前,稍稍富裕点的农村人家常有,后来乡村也通电,烛台和油煤灯退出历史舞台,许多人把烛台那类东西当破烂卖了。

    她本人开心,他是不好泼冷水的,也不敢泼,泼冷水浇灭了她的好心情,没准儿她立马就爆走,到时又对他不理不睬。

    让他比较放心的是小萝莉只淘她经济能承受得住的便宜小物件,不会好高骛远的挑贵东西赌运气,他也就不用担心她的钱大把大把的流失。

    乐小同学没空管燕帅哥在想什么,挤出人群,叮叮咚咚的朝对街跑,之前所观察的灵气最浓的地方已光顾,现在该去另一个地方,那儿灵气虽然不及刚去过的摊位浓,好歹比其他地方的光环美丽一些。

    小萝莉一溜儿的开跑,燕少无条件的当保镖,又步趋步跟的紧跟着小小的熊孩子东钻西挤的挤过人群,挤到路对面的一边。

    时过四点,也是鬼市最鼎兴的黄金时段,随着人不断的增多,人满为患,来往人群擦肩接踵,灯影暗暗灭灭,人影绰绰约约,甚是喧闹。

    在人群里奋勇前进的乐韵,也越来越激动,手臂的灼热感越来越大,说明离胎记喜欢的东西越来越近,就是不知是不是自己看到有灵气的东西。

    钻出人流,到达摊位区,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看,连逛了七八个地摊,终于达她预选的目标点,挤到地头,乐小同学一瞅,啥,熟人?

    摊主是位细小精瘦的男子,约三十左右,眼睛贼亮贼亮的,那位,乐小同学还记得,他就是她去潘家园市场一百块买了包括铜针和砚台在内的好几样东西的那位好说话的地摊贩主。

    乐韵蹲下去,扬起大大一朵大大的笑花:“早好哟,英俊帅气的大叔,我们又见见面了。”

    猴精抱了一本杂志,没事就看看,当眼角瞥及有顾客光临,合上杂志,正想观望观望客人看的是什么,一眼就瞅到蹲下来的小女孩子,贼溜溜的眼睛顿时就晃亮晃亮的。

    这不就是那个特会杀价的小祖宗吗?

    “我的小姑奶奶,你也来了这边玩耍?”看到玉雪可爱,水灵粉嫩的女孩子那张脸,他想不记得都难,尤其是小女孩子还主动打招呼了,更加不可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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