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二章、回马枪(第2/3页)
了。
“快追——”几个一看就知道是老江湖的人一言不发,冲入了小巷子,后面的人蜂拥而入,开玩笑,到手的肥肉还能跑了不成?这里这么多人,通缉犯即使有三头六臂也逃不出去。
城门外和狼型怪物厮杀的人听见身后传来骚扰,眨眼之间,化为安静,很快就赶紧不对劲,支援的人哪里去了?
狼型怪物虽然是最低级的怪物,但是低级并不代表就是一道菜,看地面上那一具一具的人形骸骨就能很清楚的正面狼型怪物的战斗力。完整的尸体是留不下来的,狼型怪物是吃肉的。
没有源源不断的支援,这些人顶不了太久,如果后退,一旦军队的人插手,前期的努力和付出就白费了,他们杀的,果实是他们的,如果军队插手,他们可不管你们前期做了多少努力,直接就包圆了,他们并不清楚后面发生了什么事,却知道情况有些不妙。
坚守城门的力量由两部分组成,主力军是军队,警察是辅助,毕竟排查通缉犯、检查身份证这种事情不可能让军队来做,城门口的警察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虽然他们很想参与追捕通缉犯的行列,但是守着城门的任务更加重要,不过,消息却在第一时间反馈回去了。
论抓人,佣兵绝对比不过警察。
在一个转折处,高速奔跑的刘危安突然停下来了,说停就停,没有一点缓冲,深深地洗了一口气,然后吐出来,呼吸已经变得均匀起来,把背上的尸体丢掉,不丢掉也没什么用了,都打烂了,腰间的肉都不见了,就剩下一根脊椎骨摇摇晃晃,上面很多撞击的裂缝,几截肠子已经冰冷,冲鼻的气味让人呕吐。
前面是一条数百米的笔直通道,追兵就在身后,冲进去的话,连遮挡的地方都没有,面对数十挺机枪,超人都会被打成筛子,他还不是超人呢。
必须想办法!
脚步声迅速靠近,大约分成三个阶梯,最前面是几个实力最厉害的人,脚步轻微,紧紧咬着他的屁股,第二阶段是那些实力强悍但是脚力稍微慢一点的人,最后就是大部队,用句话来形容就是想喝汤捡便宜的人,这部分的人最多,也许杀伤力不强,但是坏事的能力不必任何人差。
走屋顶!
并没有太多的时间留给他思考,其实就是两条路,路面和房屋,他没长翅膀,飞不上天,也不是穿山甲下不了地,只能走常规路线。
“人呢?”杨铁城看向最先到达的乐小天。
“没看见。”乐小天是佣兵团里面的奇葩,他出道之后,跟过13支佣兵团,每进入一个佣兵团,那个佣兵团在不久之后就挂了,连续挂了13个佣兵团之后,再也没有那个佣兵团敢于吸纳此人了,哪怕他轻功卓绝,久而久之,他就只能一个人混了,不过,在如今这个混乱的世界里面,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所以,他混沌很不好,从他那杆破枪很久没有更新就能看出来。
枪是吃饭的家伙,不加以保护,死的快。
第三个赶到的是矮矮胖胖的老者,和杨铁城其实也就前后脚,脸上肉嘟嘟,慈眉善目,拿着一根烟枪,从外表上看,他不像凶狠的佣兵,更像一个邻家的老爷爷。不过,在佣兵界里面待久了的人都知道胖虎的能量,号称佣兵界的不倒翁,曾经协助过警察抓捕过一位星际大盗,威名赫赫,只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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