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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九十一章税收(第2/4页)

    攻,我们半路上伏击较为稳妥。”

    李自成基本同意李岩的看法,这群明军将士在松锦前线与鞑子厮杀了两年,战力早就提升了一个档次。

    若是真的要打仗,还得好好筹划一番,不可能像先前一样如入无人之境了。

    “大元帅,我们还是要多探听消息,注意明军的动向。”李过提了一嘴。

    毕竟他们被洪承畴打的就剩下十几个人,躲进大山里才逃脱。

    如今洪承畴又与关外的鞑子厮杀,李过自己清楚鞑子不是那么好杀的。

    但其余人对于鞑子却不怎么放在心上,毕竟鞑子在贺今朝那里吃了大亏,那他们也能与鞑子打的半斤八两。

    李自成点点头,又想起来一件事“我方才接到了贺老弟的一封信,说要依靠运河做些买卖,要不要购买布匹,给麾下士卒制定冬装”

    “要我们花钱”牛金星问完之后就尴尬的笑了笑。

    他要是拿贺今朝当冤大头,怕是人家会直接杀过来。

    因为贺一龙、罗汝才之事,贺今朝并没有过多干预,双方只是默契的划了下地盘,以免对方捞过界了。

    李自成在常年的战争当中摸爬滚打走过来,可要比崇祯成熟多了。

    但他从大明横征暴敛的一个极端,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均田免粮

    他们不清楚经济账那也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崇祯收不上来赋税是被中间商给贪了,李自成收不上来赋税是他穷大方。

    他麾下有百万大军要养活,就拿粮食为例,一人每天吃一升粮,每天就得消耗一万石。

    为了筹措军饷等高额费用,“追赃助饷”的方法用的可比大明官军强的多。

    李自成等农民起义领袖认为,官吏、缙绅、豪强们所拥有的财富,都是从百姓身上剥削来的不义之财,都是赃款、赃物。

    因此,责令他们将这些财物缴纳给起义军充作军饷,所以称之为“追赃助饷“。

    李自成在洛阳时就颁布了掠金令,规定了各级官吏的追赃数额:“九卿五万,中丞三万,监司万两,州县长吏半之。”

    到了好客山东后,又规定乡绅也需要助饷。

    要是放在河南,那都是杀了了事,如今也肯放这些人一马,收拢他们帮自己干活。

    客观地说,此招既可筹措军费,又能慑敌安民,不失为一个筹集收入的好办法。

    但是,打土豪、斗地主官吏的劫掠之策有很大的局限性,地主豪绅毕竟每个只能打一次,总有打光的时候。

    不像税收,只要税源在,来年便还能收,连绵不断。

    在自己统治的地盘上,仅靠“追赃助饷”,没有其他可持续的聚财办法,就只能是坐吃山空,必定军心、民心不稳。

    这样,李自成起义军虽然勇勐善战,占地广阔,却没有一寸稳固的根据地作为依托。

    待到百万之众,盘踞在河南、山东这两处地方,也是十分的难受。

    冬衣这玩意,是不得不准备的,光靠着劫掠山东的大明宗室,是无法筹备处如此多的棉布棉花之类的。

    而且,闯贼起义军的“追赃助饷”不像税收那样有多种法规和措施来确保收入归公,往往谁追谁获利。

    因有私利可图,起义军上上下下都沉浸在“追赃”的狂热中。

    自将军到土兵,个个“追赃”追得腰包鼓胀,私吞白银多者数千两,少者数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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