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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章:大明不能搞全面商业化(第2/3页)

    朱高煦朗声道“天下各府县城建区的开发要因地制宜,不可生搬硬套其他府县。尤其在工业、商业的发展与常住人口方面,必须加以限制。”

    “密度”、“生态”、“经济”、“科技”、“城建区”等词语,早在金陵常科书院建院后逐渐流行于世。

    如今活跃在朝堂上的绝大多数官员,对这些从永乐中后期流传开的词语自是非常熟悉。

    他们当中的有些人,便是从金陵常科书院走出来的。

    所以,听了朱高煦这番话,朝堂上的一众官员纷纷出言附和。

    “大明的进步需要工业,需要商业,但离不开农业。过去历朝皆重农抑商,朕不搞那一套,但不代表重商抑农。朕一直强调要农工商并重,无论大明的科技发展到何种地步,农业永远是根基。”

    朱高煦说到这里,看向站在下方的太子朱瞻域,问道“太子可知为何”

    “回父皇,儿臣认为,若无农民生产粮食,那天下士人、工人、商人又吃什么”

    朱瞻域躬身答道。

    “不错,在确保农业不断进步的同时,大明需要工、商业的繁荣,但大明绝不追求工业至上、商业至上那一套。”

    朱高煦斩钉截铁的说道“这一点,朕希望尔等铭记于心,勿忘台州方氏之鉴。”

    他口中的“台州方氏之鉴”,是指数年前发生在台州府宁海县的方氏纺织厂失火桉。

    方氏纺织厂是成立于永乐开海时期的地方宗族式工厂,主要产品是丝绸、布匹等纺织品。

    该厂的兴盛与方孝孺关系很大,建厂早期全靠方孝孺族人的背景才得以在宁海县纺织行业站住脚。

    方孝孺严禁子孙经商,所以他的两个儿子方中宪、方中愈并没有直接参与该厂的经营,皆是以妻族名义参与。

    后来,方孝孺致仕后,其长子方中宪在苏州为知府,次子方中愈回乡照顾方孝孺。

    方孝孺去世后,方中愈在其妻族的影响下,违反其父生前“子孙不得经商”的规定,毅然投身纺织业。

    由于其兄长方中宪是苏州知府,所以方中愈很快就在其妻族的扶持下,成为了宁海县方氏纺织厂的实际控制人。

    方中愈嫡长子方文骅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他在方中愈去世后,接管家族产业,视纺织厂的工人为奴为婢,为了追求商业利润,对工人们极尽压榨。

    最严重的时候,几乎每天都有工人过劳死。

    因为大部分工人与该工厂签订的是终身制契约,所以承担不起巨额违约金的工人们为了活命,决定铤而走险。

    他们联合起来,趁着方文骅过四十大寿的时候,用一把大火将整个方氏纺织厂烧成了灰尽,就连方文骅及其母族一百三十七口也葬身火海,无一幸免。

    由于是多人合伙作桉,所以桉件很快告破。

    鉴于此,朱高煦颁布圣旨规定,凡是雇佣契约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终身制契约属于无效契约,且雇佣他人劳作,每日劳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时辰,连续劳作不可超过五日等等。

    “从乾熙十八年起,往后十五年之内,凡省城坊厢常住人口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万,府城不得超过一百万,县城不得超过五十万,厢外之乡镇的常住人口不算在此列。”

    朱高煦道“为了顺应时事变化,对省府县城坊厢人口总数的限制,每十五年调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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