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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谁才是专业律师啊!】(第3/5页)

    来一份东西,“这是整个央视的工资统计和发放数据,证据来源我暂时不能透露,但我保证该证据的真实性,可以随便核实,证据显示,整个央视一套的所有在职员工,只有我一人工资未发,并非系统自主出错,而是在事发当天的下午两点零五分十七秒时,我工资的系统录入被人为修改过一次,并且在两点零九分时,被人为修改过第二次,这就是导致我工资未发的直接原因!”央视这些天都在忙着引导舆论和危机公关,张烨可也没有闲着。

    江源脸色有点沉,他一听就知道,这证据肯定是真的!

    霍律师也完全没想到!

    央视一套的工资系统数据?还有几点几分的详细操作?我草你丫怎么拿到的啊!是哪个内部人员在给张烨当内应??

    实际上他们根本不知道,别说央视的一个财务部门的工资系统了,就是韩国政府的官方网站张烨都是来去自如啊,就这点系统防御,怎么挡得住一个世界排名第三、现今世界悬赏金额最高的世界级黑客?

    审判长等人翻阅证据,相互低声交流着。

    霍律师反击道:“首先,这份证据的真实性我提出严重怀疑,其次,人为修改的原因有很多,或许系工作人员误操作造成的失误,没有证据显示是人为预谋的,不能因此就做出对原告有利的主观判断!”

    这份证据对他们很不利,即使证据真实性还没有被审判长求证,但也足够给法官带来一个不好的暗示,况且,从江源的表情上霍律师也看出来了,这证据根本经不起查证,肯定是真的,于是,霍律师也急着要扭转局面,道:“我要再补充一份证据,这是原告与央视签订的劳务合同。”

    证据拿上来。

    审判长等人看起来。

    只听霍律师道:“合同第二页第五条以及第九条明确显示,原告与央视一套的关系并非纯粹个人与企业的劳动服务关系,而是一种合同约定下的合作关系,可以看到,原告提出了保留他节目创作的一大部分版权,而在这个前提下与央视合作,共同经营节目,并且不要求奖金,这种合作的形式,摒除了职务创作的版权归属,从根本意义上讲,央视也没有为张烨发放工资的义务,因为,原告提供节目创意制作节目,而央视提供平台,提供人员,帮助宣传,节目运作后的其他版权收益,本来就是合同上标注的张烨实际意义的工资了,无需再行支付,而我方一直按照台里一类主持人的工资基数发放张烨工资,只是人情,并非义务,所以原告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我们不能予以支付!”

    到了这个节骨眼,才是真正开始拼法律知识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战场!

    霍律师一直期待着这一环节,业余人士和专业人士的区别就体现在这个内容上了!

    张烨也不生气,淡淡道:“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资支付法律规定:无论正式工还是劳务派遣工,只要从事相同内容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就应该获得同级别的工资待遇,我在央视一套在职期间,不仅从事主持人工作,并且兼任栏目总导演、总策划等相关职务,理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而并非版权这个被告方所为的实际意义的工资,版权本身属于我,何来我自己支付自己工资一说?”

    咦?

    这货挺能扯啊!

    江源有点意外,没想张烨真能接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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